摘要
城管执法中的事权问题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前者是指在行政管理的诸多领域中,城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执法事项上的权限归属;后者则是指针对某一特定的执法事项,城管部门与原责任部门对职权系列中若干子权力的划分。在这一领域,尽管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在消弭部门利益、避免“多头处罚”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这种方案割裂了同一管理对象上职权系列中若干子权力之间的关联,使得一方面可能增加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另一方面则可能让相对人重新陷入“多头管理”的困境。而将职权系列整体上划归城管、返还原部门或采用“大城管立法”,则是破解这一困境的备选方案。
作者
刘福元
宋学刚
Liu Fuyuan;Song Xuegang
出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50-54,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
基金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一般项目“大数据时代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建构研究——以辽宁省为例”(编号:2018lslktyb-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