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性这一特征,在公共艺术领域被广泛提及,作为一个还没有被统一论断定义的艺术门类的核心概念及首要原则,公共性体现着公共艺术的社会人文价值。但是,公共性只存在于公共艺术创作实践中吗,在其他艺术形式的实践过程中,是否存在公共性,何以体现?本文从两位艺术家:德国艺术家Rebecca Horn与中国艺术家杨奇瑞两者的作品比较分析,分别通过对Rebecca Horn个人经历及对创作访谈内容来反向推断作品在创作与实施过程中公共性的特征体现;以及对杨奇瑞创作实施作品的过程深度解读,从两者的普遍与特殊性共同论断出艺术创作与实施过程中的公共性。
出处
《艺术评鉴》
2019年第16期181-182,共2页
ART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