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建设为推进沿线国家的贸易自由化提供了畅通渠道,自由贸易需要平衡贸易的公平与效率价值。贸易调整援助为贸易受损企业提供了调整与协助机制,有益于促使企业改善经营计划以重获国际竞争力。在政策定位方面,贸易调整援助不仅可为自由贸易提供补偿,而且与"两反一保"等贸易救济措施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国际法框架与国内法体系下,贸易调整援助都可作为一种可行的制度选择。探讨中国贸易调整援助立法的构建时,需要解决援助机构、援助对象、申请程序、援助方式、定期评价等问题。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年第4期9-16,共8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基金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课题“创新‘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VSJ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