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1],“人类是不能创造新的力量的,只能组合和利用现有的力量,把他们分散在个体的力量联合成一种强大到足以抵抗任何阻力的力量,并且利用一个唯一的动机调动它,从而使它能够协调一致地行动。”基于社会共治的药品质量管理理念即是让各个主体之间联合形成合力。在中国,政府把握药品公共管理资源的分配,药品质量的社会共治能否实现,关键点在于政府的选择。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9年第6期36-40,共5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