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意识到儿童网络隐私和数据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并通过立法形式对儿童网络隐私加以保护的国家。从《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的起源与立法背景、《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及重大修订、20年来美国FTC对《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的执法情况、以及《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引发的争议和对欧盟GDPR的影响等方面分析美国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机制的形成与演变,得出如下启示:《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的主要成就不是聚焦于“父母同意”,而是借助这一机制限制数据控制者对于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行为;《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所确定的父母同意机制在大数据环境下显得力度不足,更现实的做法似乎需要将责任从父母转移到数据控制者身上;《儿童网络隐私保护法》采用了共同监管的“安全港”模式。为此,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应合理借鉴美国的相关立法经验。
作者
汪靖
符梦婷
WANG Jing;FU Meng-ting
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20-127,共8页
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媒体规制视角下美国消费者隐私保护机制的形成与演变”(课题编号:17YJC860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