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收入准则基于资产负债观和合同基础的收入确认原则,衍生出了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两个重要的概念企业依据合同条款从购买方取得的收取现金或其他非现全资产的权利形成合同资产,依据合同向购买方提供经济资源(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义务形成合同负债。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区别在于:应收账款的收取仅受时间流逝因素的影响,合同资产需要履行相关义务后才能达到无条件收取款项的程度.合同负债与递延收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核毎范围上,与预收账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所收款项是否对应于合同规定的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履约义务以及是否以收到款项为前提,合同资产对经营活劫现金流的影响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基本相同,合同负债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影响与预收账款项目基本相同.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34-36,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JY009)
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和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项目(0142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