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修律,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二十六日的《大清新刑律草案》,走向尽用西法之途。而考其由来,无论归因于清末新政也好,还是起因于中英商约也罢,实与张之洞个人高度相关。庚子国变之后,张之洞对未来中国改革有整体考虑,其核心即为用西法,"江楚三折"反映的仅为其第二层意思,于刑律改革仅仅提出"交涉刑律"。至庚子之后中英重订商约,张之洞抓住机会,提出中国修律与西方改同一律之后,英方即允弃治外法权。对这一事件的解读,本文意见:于修律事业,是致使走向尽弃中律;于张之洞本人,是实现其庚子之后用西法的设想。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70-74,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预备立宪’中的礼教问题研究:以清末修律为中心"阶段性成果(14YJC770004)
"东华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