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发展路向和制度基础。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在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的过程中面临着社会观念落后、举办者选择尴尬、存量产权理顺困难和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困境。进一步落实分类管理,应当以信任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理念为先导,以建立健全差异化扶持体系为关键,以理顺现有民办学校的存量产权为核心,以健全民办学校治理机制为保障,形成民办教育分类发展新格局。
出处
《教育评论》
2019年第2期55-59,共5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公益性发展的政策支持系统研究"(编号BIA1601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