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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对石油化工等开征VOCs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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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日起,新疆开始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这是为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排放,加强排污收费管理建立的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日前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指出,暂定VOCs污染当量值为0.95千克。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5元,其他区域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
出处 《国企管理(石油经理人)》 2017年第9期106-107,共2页 China State-Owned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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