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是社会创造的重要主体,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能够有效解决大量百姓就业问题,作为重要的发展动力,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与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测算可以得出,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全国企业总数中占据99.7%,其中小微企业占了97.3%。有60%的国内生产总值由中小企业创造,此外还有59%的税收与60%的进出口、80%的城镇就业岗位由中小企业实现,并提供了一千多万个新增就业岗位。现阶段,在信用制度并不完善的形势下,以供给侧的改革与买方市场为特征的市场格局逐渐呈现出来,中小企业面临的信用矛盾越来越显著,信用需求也日益明确,在这一形势下,中小企业信用问题的存在暴露出更多的信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解决,避免阻碍企业的发展。
出处
《中国商论》
2017年第4期71-72,共2页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