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在我国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正式建立。200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 :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其户籍所在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乡村农民 ,均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城乡一体化的规范 ,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本期推出的一组论文 ,对浙江省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相关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其社会意义 ,以及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们希望这种探讨能够早日促成一种新型的。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2年第2期46-48,共3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