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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处罚根据论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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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杀人犯因为自己实施的杀人行为直接侵害或者威胁了(以下"侵害法益"均指"侵害或威胁法益")他人的生命而被作为故意杀人罪的正犯(大致相当于我们所称的实行犯)受到处罚,教唆、帮助杀人犯的人并没有直接侵害他人的生命为何也要受到处罚?
作者 陈洪兵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08年第2期433-463,共31页 Crimin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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