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体制转变时期,中国各级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有一个先强化、后弱化的过程,既有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积极作用,又有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的消极作用。作为本地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代表,作为中央政府调控宏观经济决策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同政企分开、同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不相容。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正在从抓经济建设,转变为建设、经营和管理地方的基础设施,同时健全管理社会事务、教文卫体、地方财政等方面的基本职能,并且开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新途径,从而为当地的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出处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3期35-47,共13页
The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