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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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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02年2月份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信贷管理,按照国际惯例,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实行审慎的会计原则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切实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份,在经营贷款业务的过程中,也必须与商业银行一样,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这不仅便于人民银行监管、搞好国家金融统计。
作者 雷春柱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2年第9期19-21,共3页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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