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行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是贯彻落实国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主动试行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有利于师范生、教师的发展、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完善。探索实施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教学名师驻校工作室模式"和"C-G-S"校际导师合作模式,首先,在制度建设层面应尽快建立政府统筹规划的教师人才市场机制、正式确立基于公益的专业属性、建立健全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与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建立完善的双导师制度;其次,在条件支撑层面需营造全民关心支持的共识、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构筑稳固而和谐的师师、师生关系。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56-62,共7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度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我省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推行‘U-G-S’合作模式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研究"(编号:2018-JSJYYB-128)
主持人:宋兴甫
2018年驻马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U-G-S’合作模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研究"(编号:18L121)
主持人:宋兴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