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养老模式是以尊老敬老文化为支撑,以完善的法规政策为后盾,以家庭养老为主体,以政府养老为补充,以社会养老为辅助的制度设计。传统家庭养老制度本身就是历朝历代政府推动建立的,古人将对鳏寡孤独者的保障作为"仁政之先"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三无"人员保障及政府承担有限责任的养老制度是传统养老模式在特定时段的合理延续。《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实施,明确了政府对家庭养老的支持及政府养老的经济、服务等法定职责。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现实,倒逼政府必须强化养老服务职责。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权利责任主体的确立中可引申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的现代社会保障理念。"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政府养老服务职责在进一步强化中趋于细化,趋于完善。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73-82,共10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生活满意度研究"(项目编号:11BRK008)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可及性研究"(项目编号:SD14041)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化解人口养老风险的理论指南--习近平人口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8BXSXJ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