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理"与"人欲"的关系是一个历史的命题,从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到早期启蒙时期王夫之提出"天理即在人欲中",是这一命题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转变。二者都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并各有其历史的合理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对"天理"和"人欲"的关系进行新的阐释,并在二者之间保持必要张力。
出处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Min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福建省委统战部2017年人文社会科学B类项目(TB1705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