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障。但是,仍然有这样一批人,其受教育的权利无法很好得到保障,就是那些身心有一定缺陷的孩童,这些人或聋或哑或盲,所以一般的义务教育无法满足这些孩童的需求。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剥夺这些孩童学习的权利,比起正常的孩子,这些孩子更需要获得教育,通过源源不断的知识来丰富自己。为此,国家努力构建特殊教育来保障这群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出处
《福建茶叶》
2018年第9期310-310,共1页
Tea in Fujian
基金
贵州省重点学科"特殊教育学"建设成果(黔学位合字ZDXK【2015】19号)
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项目编号:J字LKB【2013】04号)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特殊儿童康复训练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XT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