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确保法庭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解决庭前会议在制度层面、实践层面、认识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该规程具有回应争议,统一认识;规定周全,内容详细;定位明确,关照现实的特点,但并未明确检察机关参与庭前会议的价值与程序。检察机关参与庭前会议有利于保障庭前会议价值的实现,有利于保障被追诉者的诉讼权利,有利于保障庭审指控的顺利进行。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庭前会议程序的具体路径包括明确检察机关在庭前会议中的角色,框定检察机关在庭前会议中的职责,健全检察机关参与庭前会议的机制三个方面。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15-120,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创新实践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律监督的深化与完善"(2017BSCX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