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庭前会议制度的确立和特征(一)庭前会议制度的确立背景1979年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刑事庭前准备程序采用的是庭前实体审查,法院决定开始正式审判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刑事庭前实体审查,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开庭审判"、"退回补充侦查"、"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处理。人民法院享有庭前证据调查权和退回补充侦查权,律师享有充分阅卷权。这种刑事庭前实体审查在控制犯罪,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6-18,共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的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关于刑事审判庭前准备程序的调研>的前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