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昭示了经济犯罪领域轻刑化刑事政策的开启,给非法集资犯罪防控领域带来了多方面的转变,其中最主要的是指导思想上从重堵转向重疏、注重社会经济因素、强调综合治理。在此背景下,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具有主体特殊,涉及面广,追赃挽损任务重,早期易控、后期打击压力大等内在特点,从侦查角度调整其防控措施有很大的必要性。具体调整思路就是要加强侦查基础工作,建立集资风险测评及研判处置系统,实行冻结追赃优先的策略,多手段维稳处突,加强多方协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60-71,共12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司法部项目"轻刑化背景下非法集资犯罪防控机制研究--以侦查为视角"(项目编号:15SFB5017)的阶段性成果
公安部项目"‘互联网+’背景下非法集资风险监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6LLYJGADX012)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