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化改革导师制,建立以研究为主导的“双导师制”.导师(Hierophant)一词源自希腊语,我国的导师制始建于1953年,主要应用于研究生培养.其含义是指教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注重因材施教,促进学习、科研、思想、就业各方面能力全面提升.我国首次正式确立指导教师负责制始于1953年11月27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应用于研究生培养.传统模式是在学生入学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一位专业导师,带领学生在专业技能及科研能力方面进行深造[1]。
出处
《重庆医学》
CAS
2018年第15期2101-2103,共3页
Chongqing medicine
基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yjg2016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