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大重申了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但它实施时间不长,在理论和实践中仍然有许多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对环境治理责任的界定便是一例。文章介绍了有关自然资源资产问责界定的一些法律法规、准则条文,以及有关领域专家的观点,引用青岛和深圳的试点案例,总结了其对责任认定的范围和标准,指出了两市审计实践中值得借鉴的地方和不足之处。通过两市审计关于责任界定探索的对比,提出了责任界定的若干建议和意见,以期为深入解决有关责任界定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借鉴和参考。
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8年第1期30-33,共4页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