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标侵权与商标保护是整个商标法律制度的核心,"奥普"商标侵权纠纷案体现了商标保护的比例原则与反向混淆理论的博弈,比例原则是指知识生产难度与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应当成比例,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应当与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这是商标保护的基本原则,符合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而运用反向混淆理论保护显著性和知名度较小的商标专用权,在我国商标授权确权与商标民事侵权二元保护的法律制度背景下应当慎重。
出处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第4期50-55,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Op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