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修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后,围绕规定涉及的核心概念,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许可是针对组织化、机构化的媒体组织,还是也针对利用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和评论的个体,文章作了文本和学理分析,认为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制度适用对象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机构,而不是个体。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130-135,共6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