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将各类新媒体包括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纳入管理范畴,各类平台对发布者的资格审核和上传的内容审查都更为严格。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出处
《新闻爱好者》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36-39,共4页
Journalism Lover
基金
2010-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介融合环境下传媒法规与伦理研究"(项目编号10BXW016)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