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产型企业处于供应链的中间位置,现阶段又多属非核心地位,不是供应链社会责任的主导企业。生产型企业的供应链社会责任风险主要源自上游企业(供应商、供应商的供应商、分包商或合约工厂等)、下游企业(分销商、零售商、批发商、代理商、最终客户等),以及企业自身三个层面。由此,文章基于风险源识别,构建三级指标体系,以全面评价三个层面的主要风险。
出处
《商业会计》
2017年第19期10-12,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青岛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出口外向型企业供应链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研究"(项目编号:DSKL1002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于社会责任本质揭示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控制研究"(项目编号:10YJC79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