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3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2次会议、2017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7年第4期17-19,共3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