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出处
《中国感染控制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784-792,共9页
Chinese Journal of Infection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