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我国不断在二元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延伸法律保障体系,为农用地构建了多元权益保护机制。在这个保护机制中,宪法居于核心地位,其所确立的二元土地制度,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国情设定的;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部门法规范对二元土地制度的具体内容作了细化,是二元土地制度得以有效运转的基础;刑法设置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未经审批或者骗取审批而非法占用农用地中较为严重的行为予以刑事规制,为农用地的权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刑事护盾。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1-55,82,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刑法出罪机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YJA8200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