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民事送达的困境大致表现为送达难、送达累与送达乱。这种困境的形成,既与当事人恶意诉讼、逃避诉讼有关,也与法院所在地经济状况、辖区面积、法院送达资源配置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送达模式所消耗的司法成本是不同的,解决送达困境的关键是降低送达的司法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考虑到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背景,未来送达模式改革应是将法官从送达事务中解脱,并逐渐建立以集中送达为原则,分别送达为例外的送达模式。同时,对于许多送达困境中的操作性问题,还可通过对法条更清晰更灵活的解释而达到缓解甚至解决。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35-144,共10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基金"虚假诉讼防控机制实证研究"(16YJA8200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