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户籍改革的重要环节,2016年1月1日起逐渐落地的居住证制度为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福利和便利以及落户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也为他们在未来享受"非基础性"的待遇指明了方向。但是,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户籍改革并不彻底,即工具性目标重于价值性目标,对外来人口依旧具有身份标识意涵,福利的施舍性特征突出,积分落户制基本上将占流动人口绝大多数的乡城流动人口排斥在外,"雷声大、雨点小"等。未来各利益相关群体还需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包容、更公平、更公正的社会。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58-66,共9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研究"(项目号:13JZD02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