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允许部分进城农民返乡落户,是"十四五"时期城乡融合发展的应有之义。这体现了城镇化进而逆城镇化是户籍新政改革的内在动力、政府实现由管理控制到普惠服务的价值转变以及城乡之间利益重新分配的内在逻辑,对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推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具有重要意义。户籍制度改革,同时面临着人口双向流动的动力不足、隐形门槛较多以及资源错配等障碍,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发展产业以及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促进户籍新政的深入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经营权流动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CJL028)
山东省社科规划基金“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逻辑与推进策略”(项目编号:20CXSXJ20)
山东省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七夕文化的当代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