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事法院作为我国法院系统内建构与行政区划分离的司法管辖体制的先行者,在遏制司法权地方化、保障司法独立等方面收获了不少成功经验,也累积了若干体制机制性问题。本文在概述海事法院产生发展的历史基础上,从海事法院的管理体制、受案范围、审判资源三方面分析了海事法院的机制体制问题,提出了在中央事权原则指导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发挥现有审判资源的工作效能,调整海事案件管辖制度和受理海事行政案件,暂缓受理海事刑事案件等海事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方面的观点。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88-91,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2015年6月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自选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