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有的法律解释研究成果对法律解释的具体方法在静态的位阶关系和动态的适用上观点迥异,主要存在着肯定和否定两种基本态度。"制度和谐"的理念是对这两种态度的超越。该理念对法律解释的各种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司法实践中的相互配合和支持,还是在研究中与具体部门法相结合,法律解释的各种方法都整体性地指向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这一司法目的。只有围绕这一整体目的,各种具体的法律解释方法才能和谐共存,总体的制度设计才能实现效果的最优化。
出处
《法律方法》
CSSCI
2008年第1期316-323,共8页
Legal Meth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