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经过两周谈判,在巴黎最终达成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标志着全球气候新秩序的起点。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为《巴黎协定》开放签署期。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2016年4月22日宣布,在《巴黎协定》开放签署的首日,共有175个国家签署了这一协定,创下国际协定开放首日签署国家数量最多的纪录。《巴黎协定》采用“协定+决定”的形式,其中,决定包括:协定的通过、国家自主贡献、关于实施本协定的决定、2020年之前的强化行动等。巴黎气候协定列有二十九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透明度、盘点机制等内容。本次自学之友的原文即选自《巴黎协定》二十九条中的前四条。
出处
《中国翻译》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16-119,共4页
Chinese Translator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