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法治手段建设生态文明",再到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这些都表明我们党将法治不断融入到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概念蕴含了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两者内涵的结合。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面临的困境表现在生态文明立法存在缺陷、执法存在障碍、司法存在不足、法律监督机制存在不完善等方面。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现实路径应该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善各级组织和公民监督机制等。
出处
《新丝路(下旬)》
2016年第16期65-6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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