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法治公安是社会治理新常态对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的最高凝炼。当前法治公安建设中存在着控制行政权的法律没有完全到位、社会公众必须具有的监督权与知情权等尚无得以完全落实、一些民警甚至领导没有将法治公安建设置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进行认识和思考等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可以多种多样,但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焦点、核心、价值追求、主体基础等理论问题的探讨则具有唯一性,也更具深远性,这是关于法治公安建设必须重点阐明的思想认识问题。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04-108,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