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9号确立了高校学位授予细则及学位授予行为司法审查的"学术自治尊让原则"。这一司法尊让原则的生成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认识上的持续演化过程。学位授予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高校学位授予细则学术自治尊让时,应当对其形式上是否位于"学术自治范围内"和内容上是否属于"学术水平标准"进行具体审查。前述"两步审查法"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有助于法院正确参照指导案例39号。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校内部治理的行政化逻辑及其改革路径研究"(BIA130091)
"公法人视野下公立高校财政自主权研究"(BIA15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