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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辨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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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当今世界各国纷纷扩大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而我国新《环境保护法》仍然将公民个人排除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之外,致使许多环境公益诉讼因为资格不足而无法启动。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固然存在着滥诉、专业水平不够等问题,但结合公民自身具有的优势以及国内外公益诉讼实践来看,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是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
作者 张晓阳
机构地区 山东师范大学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103-105,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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