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发展,社会治理主体日渐多元化,对地方政府决策提出了新要求。吸收群众参与决策有利于地方政府决策科学化、缓解政府与群众的矛盾、提高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决策中,仍存在群众参与渠道狭窄、参与热情不足、参与能力不强、法律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在推进我国社会治理过程中,亟待通过强化群众参与决策的法治保障、拓宽参与渠道、增强参与意识及参与本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化程度,提高群众参与地方政府决策的整体效能。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93-97,共5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公务人员廉政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CZZ023)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方政府公务员角色行为激励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4P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