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在建构问题上的困境,中国的法律信仰理论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和危机。区分"法律信仰命题的内涵"与"法律信仰命题的应用"有助于更好地分析这一问题。"全盘性反传统主义"思维的延续以及在此基础上人为割裂中国传统与法律信仰的关联,是造成中国法律信仰建构困境的主要原因。重新审视传统可以确认中国法律信仰的根基之所在。在多元传统并存的局面下,对传统进行创造性转化是中国法律信仰建构的方向和总体思路。涵养转化传统的"法律的解释共同体",依托底线伦理培育内化传统的"社会的法律共同体",是中国法律信仰建构的具体路径。破解中国法律信仰的建构难题,可以弥补中国法律信仰理论的漏洞,并明确法律信仰命题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现实意义。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06-115,共10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青年项目(13DFXJ10)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BSQD20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