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石勒在对待北方土族问题上,表现出了打击和优容的两重性.对此,我们该如何评价呢?一、石勒生活的历史背景石勒(公元273—333年),字世龙,上党武乡羯族人,生活于西晋末年及十六国时期.公元319年,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后赵政权.其时,西晋的封建统治极其腐朽.经济上,占田、课田制虽然是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本质上,却是一种既保证封建政府收入,又保护土族特权的土地制度.名义上允许农民占田垦荒,但占到占不到政府并不负责,而租调却是必须交纳的,且与前期曹魏时自耕农相比,户调增加了百分之五十,田租增加了一倍.官僚士族连同他们的亲属又一律享有免除租调力役的特权,“多者至九族,少者三世.”东汉后的内迁各族人民,纳租调、服力役“服事供职,同于编户”.
出处
《邢台师范高专学报》
1996年第2期47-50,70,共5页
JOURNAL OF XINGTAI SENIOR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