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俄两国同属大陆法系国家,并且两国法律间存在着历史上的移植与传承关系。经济全球化和法律服务国际化的发展形势要求对传统侧重于法学理论知识的法学教育模式进行彻底改革,转而加强对满足社会实践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法律术语是法律语言的灵魂,对法律术语涵义的准确把握与精确翻译是中俄两国法律合作框架建构的基础所在。俄汉法律术语具有专业性、对称术语含义相对性、表达层次性以及词源广泛性的特点。在俄汉法律术语的翻译上应当坚持语言功能与法律功能对等、系统论框架内的共时与历时相结合、归化与异化选择适用的翻译策略。
出处
《西伯利亚研究》
2015年第5期59-64,共6页
Siberian Studies
基金
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2014A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