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比较的视角切入,透过日本这一犯罪率较低的发达国家的做法,反观中国现状,结合自身国情,探索青少年法治思维的培育之道。首先,应当融法治于国民教育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将法治教育纳入专门化教育体系;其次,实现从法律常识的旧常态过渡到法治思维的新常态、从满堂灌的旧常态转变到参与式研究型学习的新常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转变到立体化教育的新常态;最后,构建社会法治教育新体系,开辟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参与法治思维培养的新形式。
出处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92-94,共3页
The Party Building and Ideological Education in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