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有资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存在形式,把社会主义与资本耦合起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找到与其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存在形式。坚持公有制目标,不断完善和丰富公有资本的具体形式和实现形式,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公有制和资本及公有资本的矛盾二重性,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有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引领和主体作用,才能不断夯实公有经济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中的主体地位。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43-49,共7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