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序推进农房抵押贷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其目的既是为了扩大农民的融资渠道,增强其创业创新能力,也旨在通过农房确权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像全国其他许多地方一样,绍兴也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做了一些有益探索,既盘活了农民的资产,也积累了社会治理的经验。但是,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大框架下,加上其他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需要继续探索,逐一解决。
出处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91-97,共7页
Journal of Shaox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