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村民自治:从制度失败中诞生的"民主""新中国"何以谓之"新"?笔者认为不是1949年的形式性宣告,而是从1949年开始的、整体性的价值重组和制度重构的历史过程中体现出的中国人民的道德理想、制度创造和实践热情。被政治家和许多研究者认为和安徽的"小岗村"具有对称性历史价值的中国村民自治就是新中国六十年历史创造过程的一个缩影,但它并不来自先前制度的成功,而是失败以及失败基础上的理性反思和实践智慧。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于对人民公社体制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是历史性的。
出处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第1期118-131,共14页
Anhui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