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常态下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仍存在程序不规范、执法手段粗糙、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作为执法过程中收集环境犯罪证据、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的现实需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够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本文分析了环境监察执法中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程序和内容,从工作机制、技术研发、队伍能力、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加快建立环境监察执法与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衔接的对策建议。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15年第14期12-15,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