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农民处分其宅基地上房屋。但国家政策对宅基地上房屋向城镇居民转让明确予以禁止。鉴于法律和政策规定不相一致,司法实践中对于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也有较大分歧。但有效论还是无效论都因为不敢突破"房地一体"原则而难以自圆其说。本文在检讨司法实务界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限制适用"房地一体"原则,引入法定租赁权制度来解决这一司法困境。
出处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74-76,80,共4页
Journal of Chuzhou Polytechnic
基金
安徽省法学会2014年立项一般课题
项目编号201410